胡塞尔现象学2 - 走进现象学-感知语境下理解信以为真 - 王恒
正文
引子
从最简单的方式——日常情境——入手
两个语境:感知语境——语言语境
现象学的感知不是心理学
- 这样的描述是现象学还原之后的描述,不是实证的考究。
实证的考究
从方法入手把对象中的类的特征找出来,以便了解过去、预测未来;
首先承认事物的自在的存在,将其认为是在先的
传统的观点认为,教育的维度是适应社会的过程,因为社会是先在的。这样的观点是有问题的。事情“在那儿”的陈述被当作事实,而这恰恰是未经反思的。在这种时候,不是主体在言说,而是话语代替主体在言说。我们的信念远远超过我们的经验。
“眼见为实”是真的吗?- 我们的经验是很有限的,有很多东西是我们没有经验到的,却去相信它的存在。
- 人的直观能力是很有限的,到了一定程度上它就变成了符号化的东西。
- 我们总是在相信一些我们所没有经验的东西,它是别人的描述,它们为我们所相信。
- 实际上,我们所认为无比坚实的概念,其中大部分都不是经验,只是信念(belief)而已。除非出现一种波动,这样的波动才能够影响我们的信念。这种信念的存在是我们所有日常生活的前提。
- 人生的痛苦都来源于不能生活在当下,他不仅生活在当下,也生活在回忆、预期和想象之中。是这些各种各样的信念赋予了我们以生活的意义。
现象学的还原
现象学还原就是将我们认为是真的东西还原为我们已知或相信的东西,关于客观性的问题转化为了关于客观如何产生的问题。
外感知的例子: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当我们看一个桌子,我们只看到桌子的表面。
- 看一个桌子时,我们只看到它的六个面中的三个面。在任何时候,在当下的直觉的内容里面,我们永远不可能同时拥有这六个面。
- 当我说“我看见了一张桌子”时,我们所“看到”的桌子包含看到的面和没有看到的面的混合。我们不能说我们只看到几个面而没看到桌子。感受的实情是,无论我们怎么看,我们都看到一张桌子,而不是单单几个面。
- 我们所声称“看到”的东西和我们当下的感知之间具有距离。这样一个冲突说明,在我们的视觉经验中既包含实称,也包含虚指。经验不单单告诉我们实在的东西,它也包含超出我们实际拥有的视觉材料的东西。
- 日常生活中包含着各种各样的信念,而这些信念不一定会告诉我们真实的东西。